等電位測試儀校準規范:
等電位測試儀是用于測量中金屬構件之間的等電位連接電阻,各種電氣設備 與地網地極間的連接導體的電阻。基本原理是其內部有一個恒流源,通過輸出一個直流電 流,施加于被測導體的兩個端鈕之間,并測量電流流過被測導體所產生的壓降,然后通過 電壓和電流之比得出被測導體的直流電阻值。等電位測試儀主要有由恒流源、電壓采樣處 理單元、A/D 轉換器、顯示器等部分組成。 本規范依據 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JJF 1001—2011《通 用計量術語及定義》和 JJF 1059.1—2012《測量不確定度評定與表示》編寫。參考JJG 837—2003 直流低電阻表;JJF 1587—2016 數字多用表校準規范;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4—2011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等文件編制而成。
依據 JJF 1071—2010《國家計量校準規范編寫規則》,本規范主要內容包括范圍;引用文件;術語和計量單位;概述;計量特性;校準條件;校準項目和校準方法;等電位測試儀校準結果表達;復校時間間隔以及附錄A、B、C等內容。 校準環境條件:環境溫度:20℃±2 ℃; 相對濕度:≤75%; 交流供電:電壓 220 V(1±10%),頻率 50 Hz(1±5%)。直流供電:制造廠規定和標稱使用的電壓范圍,當欠電壓時,應有欠壓符號顯示; 周圍無影響測試儀正常工作的微波輻射或強電磁場。 測量標準及其它設備:
1.校準時所需的標準器及配套設備包括標準電阻器、標準電阻箱或其他標準器。
2.標準器的基本要求:校準時由標準器、輔助設備及環境條件所引起的擴展不確定度應不大于被校準測試儀最大允許誤差絕對值的 1/3(包含因子 k 取 2)。校準裝置的輸出量應能覆蓋被校測試儀的量程。校準時的標準器的允許電流應不低于被校測試儀的工作電流。 本規范適用于電阻測量上限為3kΩ的等電位測試儀(等電位連接電阻測試儀)的校準。